下面很多個板塊小曹會開始講一下關于馬來西亞電子發票的一些常規性問題,比如說下面這位:
“如果收到的自行開具的電子發票是假的,必須在 3 天內拒收嗎?所以我得每 3 天查看一下我的發票平臺嗎?”
所以還是老樣子,我們引用第三方網友來做相關解釋,因為每個人的案例各有不同,方便大家參考并最終做出屬于自己的判斷:
1、老板,IRB會最終發給你電郵來確認這個電子發票的真偽,如果沒有的話就是假的;
2、我有點困惑。自行開具的電子發票,意思是你自己開具的對吧?那為什么你還要拒收它呢?如果你指的是其他買家給你開具了自行開具的電子發票。為什么不是你直接給他們開具電子發票呢?讓他們別自行開具呀。
3、沒必要把事情搞得這么復雜。如果是在 72 小時內,那就直接點擊拒收就行。如果你是在一周、一個月、一年之后才發現,那就向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LHDN)報告說有人濫用了你的稅務識別號(TIN)。要抓住肇事者是很容易的。沒人會這么干的…… 你想多了。
4、我每天都收到來自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IRB)的好多通知郵件。它們只是告知我在“我的發票”平臺收到了電子發票的通知而已。說到底,我還是得每3天登錄一次“我的發票”平臺去查看是否有虛假的自行開具的發票。
5、也許中間件更適合你。就是那種能自動發送郵件并附上PDF副本的那種?但自行開具的電子發票為什么你要拒收呢?又不是你開具的呀?
這里小曹總結一下,基本上來說你會收到郵箱通知,但是有時會延遲的情況不可避免,所以這個真假辨別其實有時還是要靠自己多留意了,甚至你的郵箱拒收也說不定,發到你的電郵垃圾箱了也是屬于經常的事情,所以只能說如果沒有收到的話,就再去商家叫他從開發票了,因為你很需要他沒辦法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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