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經常到馬來西亞游玩或者說需要經常在馬來西亞轉機的人來說,航班延誤或取消確實是令人頭疼的糟心事。但是小曹也看了一下,馬來西亞是有設立《大馬航空消費者保護準則》來保障乘客的權益的。比如說當航班延誤 2 至 5 小時或以上時,乘客有權獲得餐食、電話服務、互聯網服務(如有)、酒店住宿以及往返酒店的交通賠償。下面小曹簡單為各位分享三種不同情況下可以獲得的賠償的方案僅供參考:
1、航班延誤錯過轉機時間
比如說如果你購買了一家航空公司從 A 地飛往 C 地且需在 B 地轉機的機票,倘若 A 地飛往 B 地的航班延誤,進而導致錯過飛往目的地 C 地的航班。那么這個時候依據規定,若航班延誤時間在 2 至 5 小時或更長,該航空公司有責任為你提供餐食、電話及互聯網服務(若有提供的話),若需要過夜還應提供住宿。并且由于全程機票均由同一家航空公司售出,該公司也有責任安排你免費乘坐下一趟飛往 C 地的航班。所以這里說明了什么?盡量買全程機票都是同一個航空公司的航班!
2、xa 航班延誤錯過 Yb航班轉機登機時間
比如說當你分別從 xa航空和 Yb 航空訂購了機票,若 Xa 航班延誤而使你錯過 Yb 航班的轉機。那么按照規定,Xa 航班若延誤 2 至 5 小時或以上,有責任為你提供餐食、有限的電話和互聯網服務(若有),以及在需要過夜時提供酒店住宿和機場與酒店之間的交通。然而X a航空無需為你在 Yb 航空購買的轉機機票負責,畢竟這兩張機票是向兩家不同的航空公司分開預訂的。所以這樣的情況下,可能你就要自掏腰包了,是不是很不劃算?
3、航空公司提供了替代航班但是確不適合你的主觀情況
這里假設你購買了 Z 航空的機票后航班被取消。Z 航空提供了第二天早上的替代航班,聲稱這是立即可供的航班,否則將全額退款。但你覺得這個替代航班不合適,于是自行購買了其他航空公司的機票。在這種情況下,依據規定航空公司在運營出現狀況時,需為受影響的乘客提供第一個可供的替代航班或全額退款。既然 Z 航空已履行其義務,就無需對你在其他航空公司購買的機票進行賠償。
大概就是這么一個情況,這里小曹建議就是各位盡量買同一個航空公司的轉機或者聯程航班,才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那些轉機航班飛往長途的班機,盡量不要把時間卡的那么死,免得到時欲哭無淚,好了各位需要在馬來西亞呆一段時間的歡迎隨時找我。
贊賞微信贊賞
支付寶贊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