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模糊的話題,跟對方借錢,借到黑錢,轉賬還是現金什么的都不說,所以各位還是僅供參考就好不必過于較真:
“大家好,請問下我跟對方借錢,但是我不知道他的錢是來自于黑錢~現在sprm 調查叫我去錄口供,請問我會有罪嗎?”
網友的各種神回答:
1、借錢那有罪,如果沒有還錢就有錯,你說什么不知道。小曹認為這個行動大概率行不通;
2、你需要證明你是借錢而不是借戶口給他人使用就行了。借錢有聊天記錄,轉賬之類的吧? 借錢的時候沒有,還錢的時候總該有吧?
3、你有證據這筆錢是他借你的嗎?黑錢還是詐騙的錢?所謂黑錢是貪污的錢。如果是詐騙得來的錢,你又沒有證據是借的,那么你就會中424了。
4、今年《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法案》已通過修訂,針對與銀行賬戶相關的非法行為引入了更嚴厲的處罰措施:
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修訂了第424A條文,規定任何人出于非法目的使用他人的銀行賬戶,即構成犯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5000令吉至5萬令吉的罰款,或6個月至5年的有期徒刑,或兩者兼施。
修正案還修改了第424B條文,規定任何人出于非法目的,同意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賬戶,也構成犯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1萬令吉至10萬令吉的罰款,或1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或兩者兼施。
修正案進一步修訂了第424C(1)條文,明確規定任何人出于非法目的使用其自己的銀行賬戶同樣構成犯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1萬令吉至15萬令吉的罰款,或3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或兩者兼施。
最后,修正案還修訂了第424C(2)條文,規定任何人出于非法目的使用他人的銀行賬戶同樣構成犯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1萬令吉至15萬令吉的罰款,或3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或兩者兼施。
建議在面臨相關指控時,尋求律師的幫助,積極準備上法庭抗辯。
5、只有銀行和有lesen大耳窿可以借錢,其他的你都需要知道錢從哪里來。你好自為之了。
所以那個新增的法律條款回答還是比較靠譜的,基本上如果他的入賬是屬于黑錢,然后又沒有明確表明屬于借款,大概率就是要中招424條文了,還是比較可怕的喲。更多的資料各位可以看小曹之前的文章《關于錢,你不得不了解的馬來西亞424法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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