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求你在11月18日或19日上班了嗎?因為馬來西亞11月18日放假,你可以向老板要求支付三倍工資或享有補假,千萬不要告訴是小曹偷偷告訴你的哦,哈哈。
本網站專門做外國人在馬來西亞的各種配送辦證和移民局服務,請惠存一下微信號louxiawenwan或者whatsapp也可以存一下這個網站,以后您肯定會需要到我們的。
根據《星洲日報》引述半島勞工局所發出的消息,看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是依據1955年勞工法令第60D(1)(b)條文和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第8條文把11月18日和19日列為特別假期。
在勞工法令和公共假期法令下,11月18日和19日將是有薪假期,也就是雇主需要支持三倍工資給需要在11月18日或19日上班的員工。雇主也可選擇以補假來代替三倍工資。
這項措施適用于西馬半島和納閩的打工族,至于沙巴和砂拉越的打工族則需要依據個別州政府所公布的消息為準。
另外,雇主不能以任何形式阻止員工前去投票,雇主也不能向外出投票的員工采取處分或扣薪。若雇主阻止員工去投票,這將違反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第25(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5000令吉或1年的監禁。
當然在今天這個工作比較難找的大背景之下,各位也要多多體諒老板們的艱難咯,大家換位思考一下就生活好過很多。
贊賞微信贊賞
支付寶贊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