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曹整理一下外國人最常見到的問題,那就是馬來西亞租房法律相關的知識案例分析一下,希望對各位有用,因為我們大概率會碰到租房時候的一些小糾紛,各位大概心中有數,可能就會比較爭取自己權利的時候就不那么被動。具體問題如下:
“幫一位房東朋友詢問…如果租客欠租金一個月,房東斷電,租客可以往哪里投訴呢?謝謝你們的回復。”
這是一個比較常見的問題,如果你欠租,那么就要做好心理準備,下面就是各個網友的相關回答:
1、“水電屬于必須品!就算租客沒給租金也不可以斷水電!租客可以到警局報案!因為房子如果有人需要依靠水電續命(如有病人需要水電洗腎,氧氣系統),斷水電會直接要了那個人的性命!租客沒地方可以投訴,但可以去警局報案,并要求立刻恢復水電供應!至于屋主方面,租客沒給租金,除了可以先和租客了解不給租金原因,也可以和租客商討一下如何分期付款之類!如果都不行,可以找律師申請庭令,拿回房子!
以上意見都是依據馬來西亞的人權與法律!不帶私人感情!”
2、“一般租約是該租月的第一個星期內(7天)就須付租金,否則租客已毀約,不能用低押金來還當月欠的,屋主除了割水或電,有的鎖大門招數。欠人租金應速好好解決,不是去找其他對付屋主的方法。”
3、“在法律角度來說,屋主錯了,租可可以去跟屋主商量,或者報警。基于人道主義以及人權法,斷電斷水是錯的。如果拖欠太久屋主可以去申請庭令讓租客搬出去,但需要給充足的時間租客。如果租客可以證明屋內有病患如心臟病,需要24小時用電的,那么這位屋主就大條了。所以請屋主們在割電割水前需要先與租客好好溝通,畢竟現在生活那么難”
4、“其實,租客欠了多少個月的租金,都不能斷水斷電,只可以報警,提告對方,當中需要時間和金錢,假如你私下斷水斷電,對方有這方面的知識,房東將面臨法律制裁,不明白的話,可以去Google一下。”
5、“法律上,房東斷電,斷水,鎖門可以是很大罪的。欠租金不代表房東可以斷電。”
綜上所述,法律層面房東斷水斷電都是違法行為,各位可以去找一下相關的法律條款傍身一下,必要的時候出具,但是房東是有權利報警的,所以警方來了對外國人可能不利,因為各種簽證最怕就是警方的介入,萬一有問題怕是簽證會受牽連,所以各位自己衡量自己的出境咯,好了各位如果有跟中國做生意需要到中國律師服務的可以存一下小曹的聯絡方式預防一下以后可能需要到。或者直接點擊下面的律師服務相關文章《中馬律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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