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問題小曹認為邏輯上行不通,人在馬來西亞與公司交易,如果對方存心要騙你,你也是會被騙,但是至少你有了一系列的證據作為后面的索賠材料,這樣在以后我們追錢的過程中是比較容易獲得法律層面的支持和認可的,其實做生意都是玩概率游戲,不可能遇不到騙子,既然他們已經是騙子,那么跟做什么樣的公司也就沒有太多必然的聯系了不是嗎?下面是關于網友的一些提問和相關解答,希望對各位有用。
“弱弱的問下
Enterprise會干涉到個人財產
Sdn Bhd屬于獨立性質 不干涉個人財產
因為看到很多有心人都開sdn bhd 騙了一筆關門,再新開一間繼續騙。
哪為何商家,客戶都會選擇信任sdn bhd?
因為Enterprise是告不了嗎?”
網友一回答“這些人就讓等因果報應,我們平民百姓不會去做犯法的事去追錢
這種有限公司是存心要欺詐人,小心咯,跟有限公司做生意、簽約一定要有董事做擔保Guarantor才行。。”
網友一回答“從生意上來說,Sdn. Bhd. 的規模比較大,也比較有 audit,很多東西都可以走程序,所以我們在選 supplier/vendor,尤其工程上有需要 compliance 的時候,我們都會偏向 sdn. bhd.。Enterprise 的好處是彈性很大,但是對一個公司來說,風險也比較大,尤其遇到需要 compliance 的事項的時候,會很麻煩。”
網友一回答“Enterprise 隨時可以摺埋Sdn Bhd 要清盤須要經過很多法律程序和帳目會計稽查,但有心要倒閉的也是可以一天就關門走人”
網友二回答“無論對方生意規模大小,寧愿做少也不給對方欠。人性總是利字當頭,我家最近也給個有規模的蝦場欠了4千半年不還。
去small claimcourt才知道對方惡跡昭著。多個案件都在法庭。
老板用類似名字注冊多家公司”
網友三回答“律師們還是有條款"邀"董事們上法庭問話/賠錢的!到法庭去證明有限公司欠錢,然后拿到法庭承認的Judgment Sum,接著通過JDS,即是Judgment Debtor Summon (律師懂得如何申請JDS),找各個董事要錢。董事沒有能力還錢,而債務超過馬幣100千,那么分分鐘鐘就會面對破產。”
網友四回答“銀行肯定要director guarantee, 現在大的公司, 也要SDN BHD 董事簽guarantee 了, 倒帳倒到怕了, 不貪做了這個才是重點,銀行借錢的話一定會需要錢擔保的,沒哪個銀行能相信sb的,只有那些不懂的個人才會相信。很多連ssm都不會查,其實看一下實繳也大概能知道是怎樣的一間公司”
網友五回答“若是SDN BHD 而沒董事擔保是沒法讓他們還錢的,有限公司若無資產,你告贏了,拿了法庭judgement,JDS,winding up等等浪費錢等事都拿不到錢。他們還是能開另一間有限公司繼續運作
不像其他國家,若案件敗訴,沒還錢,同一個人就不能開另一間Sdn Bhd.我是很怕Sdn Bhd..遇見過高庭判Sdn Bhd 需還我們8萬令吉,可是都追不到錢。。這就是我們的法律。。若是Enterprise 就能向個人追討或告他破產。”
大概就是這些情況,各位看看是否可以套用上面的案例給你做一些情況分析,好了需要到馬來西亞工作簽證的隨時喊我,馬來西亞燕窩也是隨時送貨謝謝。
贊賞微信贊賞
支付寶贊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