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馬來西亞政府鼓勵各類公司培訓和使用本地員工,但因其國內勞動力短缺,允許在部分行業雇用外國勞工。這些行業包括建筑業、種植業、服務業(傭人、餐館工人、清潔工人、貨物搬運工人、收容所、洗衣店及島嶼度假勝地工人,以及高爾夫球俱樂部的球童)、制造業。外國人在馬來西亞工作必須獲得工作許可。
外資公司可雇用外籍員工擔任公司管理職務,也可將某些主要職位永久保留給外國人。相關規定如下:外國公司繳足資本在 200 萬美元以上者,可自動獲得最多10個外籍員工職位,包括 5 個關鍵性職位;經理職位的外籍員工雇用期最長可達10年,非經理人員的可達 5 年。外國公司繳足資本超過 20 萬美元但少于 200 萬美元者,可自動獲得最多 5 個外籍員工職位,包括至少1個關鍵性職位;經理職位的外籍員工雇用期最長可達 10 年,非經理職位的可達5 年。
外國公司繳足資本少于 20 萬美元者,外籍職位核定將依據以下原則考慮:繳足資本達到 14 萬美元(約 50 萬馬幣),可考慮給予關鍵性職位;具備專業資格及實際經驗的經理職位可考慮獲得 10 年雇用期,具備專業資格及實際經驗的非經理人員可達 5 年,但是公司必須培訓馬來西亞國民使其最終能接任該職位;關鍵性職位及時限的數目依據個案而定。馬來西亞 44馬來西亞公民擁有的制造業公司,可依要求自動獲得所需的技術性外籍職員位置,包括研發職位。馬來西亞投資發展局負責制造業公司外籍職位的審批工作。
【居住準證】為保證經濟發展所需的各類人才配備充足,并解決近年來馬來西亞人才流失問題, 2011 年初,馬來西亞總理府成立了馬來西亞人才機構(Talent Corp.),專門負責協助外國人才來馬來西亞的長期工作居留,同時吸引本國在海外的人才回流。馬來西亞政府人才認定的標準不僅包括高學歷的專業人士,也包括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為此,特別推出了居住準證(ResidencePass)這一機制, 以便外籍人才可以在馬來西亞更自由地長期工作。居住準證有效期長達 10 年,且直接登記在個人名下,不受雇主單位限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同等待遇,配偶持居住準證也可參加工作,成年子女及父母/岳父母均可獲得為期 5 年的訪問/探親簽證,進一步體現出馬來西亞政府希望留住人才的決心。
【建筑業工作準證】馬來西亞外勞工作準證延長 5 年的措施,已在 2011 年4月正式生效,在新措施下,建筑業外勞可無條件申請準證延期 5 年,不必繳費 370 林吉特接受馬來西亞建筑發展局(CIDB)重新評估及考取熟練技術文憑。
【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涵蓋了工傷保險以及傷殘保險計劃,涵蓋雇員工傷、職業病、意外、 傷殘、死亡。社會保險的管理和執行機構是社會保障機構(PERKESO)。外國勞工受到《勞工賠償法》(1953)的保護,馬來西亞工人和永久居民受到社會保險的保護。在馬來西亞工作和居留的外國勞工可通過向公積金管理機構(同時向雇主提供復印件)提交通知的形式,選擇繳納公積金馬來西亞 45并從中受益。
外國人在當地工作的風險
【簽證風險】中國持外交、公務、因公普通護照者可免簽證進入馬來西亞停留 30 天。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赴馬來西亞仍應行前辦妥簽證。需注意,持因公普通護照雖可免簽,但僅限從吉隆坡國際機場、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等口岸入境,其它中、小口岸無權辦理免簽入境,行前請加以確認。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館提醒在馬來西亞和擬赴馬來西亞的中國公民密切關注簽證動態,以免簽證受阻。
【出入境風險】外國旅客入境馬來西亞,需向關口移民官出示護照或其它種類合法身份證件(有效期在 6 個月以上)、有效簽證和回程機票。移民官會視情檢驗旅客攜帶現金數額是否足以支付在馬來西亞期間的費用開支。對此,馬方無具體數額要求,但基本參考標準為 2000 馬幣(約合 500 美元)。另外,由西馬去東馬需持護照。馬來西亞移民局有權拒絕有犯罪記錄、無經濟能力及謊報到馬來西亞目的的外國人入境。沙撈越州擁有移民自主權,從馬來西亞其他地區入境沙撈越州后,請再次核查移民局官員批準的停留期限,以免超期停留影響出境。
【自然風險】馬來西亞因處于環太平洋地震帶之外而免受地震、海嘯和火山爆發等特大自然災害的侵襲,但該國不時受到雨季洪水、山體塌方以及濃霧等災害的侵擾。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提醒中國公民提高自然風險防范意識,關注當地天氣變化情況。
【食品衛生風險】到馬來西亞投資和旅游,應適當注意衛生問題,以防水馬來西亞土不服。因為當地天氣熱,一定要盡量多喝水。
整體而言,外國人在馬來西亞工作的話很多時候對于中國南方人來說,還是很少有什么不適應的地方,無論從飲食生活還是其他方面,但是對于那些長期在北方生活的各位來說就要有點適應過渡期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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