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曹整理一下關于馬來西亞外國投資的一些優惠政策框架及行業鼓勵條例,希望各位用得上。
-優惠政策框架
馬來西亞投資政策以《1986 年促進投資法》《1967 年所得稅法》《1967 年關稅法》《1972 年銷售稅法》《1976 年國內稅法》以及《1990 年自由區法》等為法律基礎,這些法律涵蓋了對制造業、農業、旅游業等領域投資活動的批準程序和各種鼓勵與促進措施。鼓勵政策和優惠措施主要是以稅務減免的形式出現的,分為直接稅激勵和間接稅激勵兩種。直接稅激勵是指對一定時期內的所得稅進行部分或全部減免;間接稅激勵則以免除進口稅、銷售稅或國內稅的形式出現:
(1)新興工業地位(Pioneer Status, PS):獲得新興工業地位稱號的企業可享受為期 5 年的所得稅部分減免,僅需就其法定收入的 30%征收所得稅。免稅期從生產能力達到 30%時開始算起。未吸收資本免稅額度以及處于新興產業地位期間累計的損失可以結轉并從公司處于新興產業地位期間結束后的收入中予以扣除。
(2)投資稅務補貼(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ITA):獲得投資稅務補貼的企業,可享受為期 5 年合格資本支出 60%的投資稅務補貼。該補貼可用于沖抵其納稅年法定收入的 70%,其余 30%按規定納稅,未用完的補貼可轉至下一年使用,直至用完為止。享受新興工業地位或投資稅務補貼的資格是以企業具備的某方面優勢為基礎的,包括較高的產品附加值、先進的技術水平以及產業關聯等。符合這些條件的投資被稱為“促進行動”(promoted activities)或“促進產品”(promoted products)。馬來西亞政府專門制訂了有關制造業的《促進行動及產品列表》。除制造業外,兩項鼓勵政策均可適用于其他行業申請,如農業、旅游業及制造業相關的服務業等。
(3)再投資補貼(Reinvestment Allowance, RA):再投資補貼主要適用于制造業與農業。運營 12 個月以上的制造類企業因擴充產能需要,進行生產設備現代化或產品多樣化升級改造的開銷,可申請再投資補貼。合格資本支出額 60%的補貼可用于沖抵其納稅年法定收入的 70%,其余30%按規定納稅。
(4)加速資本補貼(Accelerated Capital Allowance, ACA):使用了 15 年的再投資補貼后,再投資在“促進產品”的企業可申請加速資本補貼,為期 3年,第一年享受合格資本支出 40%的初期補貼,之后兩年均為 20%。除制造業外,加速資本補貼還適用于其他行業申請,如農業、環境管理及信息通訊技術等。除制造業外,加速資本補貼還適用于其他行業申請,如農業、環境管理及信息通訊技術等。
(5)農業補貼(Agricultural Allowance,AA):馬來西亞的農業企業與合作社/社團除了農業《促進行動及產品列表》外,也可申請新興工業地位或投資稅務補貼的優惠。《1967 年所得稅法》規定,投資者在土地開墾、農作物種植、農用道路開辟及農用建筑等項目的支出均可申請資本補貼和建筑補貼??紤]到農業投資計劃開始到農產品加工的自然時間間隔,大型綜合農業投資項目在農產品加工或制造過程中的資本支出還可單獨享受為期 5 年的投資稅務補貼。
(6)多媒體超級走廊地位(MSC Status):馬來西亞政府于 1996 年推出了信息通訊技術計劃,即多媒體超級走廊(Multimedia Super Corridor,簡稱MSC),目標是成為全球信息通訊產業中心。經多媒體發展機構(Multimedi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核準的信息通訊企業可在新興工業地位的基礎上,享受免繳全額所得稅或合格資本支出全額補貼(首輪有效期為 5 年),同時在外資股權比例及聘請外籍技術員工上不受限制。
(7)運營總部地位 (Operational Headquarters Status)、國際采購中心地位(International Procurement Centres Status)和區域分銷中心地位(Regional Distribution Centres Status)。為進一步加強馬來西亞在國際上的區域地位,經核準的運營總部、區域分銷中心和國際采購中心除了 100%外資股權不受限制以外,還可享受為期 10 年的免繳全額所得稅等其他優惠。
-行業鼓勵政策
【清真食品加工及認證】包括:凡生產清真食品的公司,自符合規定的第一筆資本支出之日起 5 年內所發生符合規定資本支出的 100%可享受投資稅賦抵減。
【多媒體超級走廊公司】為了成為全球信息與通訊技術產業的中心,馬來西亞政府于 1996 年創建了信息與通訊技術計劃,即多媒體超級走廊。所有取得多媒體超級走廊地位的公司都可享受馬來西亞政府提供的一系列財稅、金融鼓勵政策及保障,主要包括:提供世界級的硬體及資訊基礎設施;無限制地聘請國內外知識型雇員;公司所有權自由化;長達 10 年的稅收豁免政策或五年的財稅津貼等。
【鼓勵發展生物科技】馬來西亞 2007 年財政預算報告宣布了一系列新舉措,鼓勵在生物科技領域的投資,推動生物科技的發展。投資鼓勵政策包括:
第一,生物科技公司從首年盈利開始,免交 10 年所得稅;
第二,從第 11 年開始繳納 20%的所得稅,優惠期仍為 10 年;
第三,在生物科技領域進行投資的個人和公司,將減去與其原始資本投資相等的稅收,并獲得前期的融資支持;
第四,生物科技公司在進行兼并或收購時,可免征印花稅,并免繳納 5 年的不動產收益稅;第五,用于生物科技研究的建筑物可獲得有關的工業建筑物津貼。
【鼓勵電商】馬來西亞在 2017 年財政預算案中公布數碼自貿區計劃,積極推動各項活動,如電子商務生態系統、數碼創客運動,并推出新地標,如馬來西亞數碼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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