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而言,馬來西亞外國人投資方面還是有比較多的方法選擇的,畢竟馬來西亞整體的營商環境還是跟隨英國的那套系統,基本上的準入門檻也不高,比如之前的一元注冊公司政策等也都出現過,那么大多數的外國人投資主要集中在直接投資這個版塊,但是這里有個比較特別的就是,外國人做生意還要關注伊斯蘭的一些禁令法案,以及馬來西亞政府在保證土著居民(馬來人)權益方面會強制性要求外國投資與本地的股權配置。當然這些也都是會有彎道做法。
【直接投資】外商可直接在馬來西亞投資設立各類企業,開展業務。直接投資包括現金投入、設備入股、技術合作以及特許權等。
【跨國并購】馬來西亞允許外資收購本地注冊企業股份,并購當地企業。一般而言,在制造業、采礦業、超級多媒體地位公司、伊斯蘭銀行等領域,以及鼓勵外商投資的五大經濟發展走廊,外資可獲得 100%股份;馬來西亞政府還先后撤銷了 27 個服務業分支領域和上市公司 30%的股權配額限制,進一步開放了服務業和金融業。外資在馬來西亞開展并購,不同領域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決定,例如制造業由貿工部批準,國內貿消部負責直銷、零售批發業,國家銀行及財政部負責金融業,包括銀行、保險等,通訊及多媒體部負責電訊業。2012 年實施的《競爭法令 2010》是馬來西亞維護公平競爭、防止壟斷的法令,該法令由馬來西亞競爭委員會(Malaysia Competition Commission)執行,在馬來西亞開展的相關并購活動也受該法律的制約。
【股權收購】馬來西亞股票市場向外國投資者開放,允許外國企業或投資者收購本地企業上市,2009 年,馬來西亞政府宣布取消外資公司在馬來西亞上市必須分配 30%土著(Bumiputera)股權的限制,變為規定的 25%公眾認購的股份中,要求有 50%分配給土著,即強制分配給土著的股份實際只有12.5%;此外,擁有多媒體超級走廊地位、生物科技公司地位以及主要在海外運營的公司可不受土著股權需占公眾股份 50%的限制。同時廢除外資委員會(FIC)的審批權,擬在馬上市的外資公司直接將申請遞交給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ecurity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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