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除非是有心之人,不然很少會去了解關于馬來西亞39a是什么罪這個話題,那么如果你搜索看了這個帖子,估計也是至少身邊人中招了,小曹還是想再次提醒一下,出去國外還是要多多關注該國的法律喲。莫名其妙中招polis,要查查什么原因怎辦?或許可以安排打聽了解看看。到時聯絡
之前有講到馬來西亞39b是什么罪這個話題,小曹這里重申一下,39b其實就是在馬來西亞販毒法令達標后被強制性死刑的法律,也就是說只要你被認定為販毒行為,且達到一定數量的標準,那么在馬來西亞等待你的就只能是自動處死!這也算是全球為數不多的嚴厲死刑法案,39b法案從92年到17年間已經處死了1174名毒販,當然這其中肯定也有被冤枉的,比如說你所謂的男女朋友叫你幫他帶個箱子去馬來西亞,然后里面藏毒,然后你在機場被扣押,然后就沒有然后了!這樣的案例還是非常之多的,還有一些是在夜店場所被人陷害之類的等等,總之我們如果是去旅游的話,還是要多多注意人身安全,哪怕在馬來西亞旅游護照被偷這些都是小事,最多也就麻煩一點跟馬來西亞移民局打打交道,然是如果涉及到39b那你就得跟當地緝毒重案組交涉了。
既然39b是販毒被處死,那么39a就是相對較輕一點的刑罰,也就是你的攜帶毒品數量還罪不至死!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詳細說明就知道了:
Section 39A(1)
含有2-5克海洛因或嗎啡
含有5-15克可可堿
擁有20-50克大麻;
擁有100-250克鴉片(原料或準備好的);
擁有250-750克的古柯葉
監禁2-5年,鞭刑3-9招。
Section 39A(2)
含有5-15克海洛因或嗎啡
擁有250-1,000克鴉片(原料或準備好的)
擁有50-200克的大麻
擁有15克或更多的可卡因
擁有750克或更多的古柯葉
終身監禁或監禁不少于五年,鞭刑不少于10招。
總而言之還是非常恐怖的,尤其是鞭刑,小曹聽說這可不是一次把鞭刑打完,而是打一鞭之后你就皮開肉裂了,然后給你修養幾天再來繼續第二鞭,因為全部鞭下去你肯定嗚呼哀哉好幾遍了!
好了如果你在出入境上有困難需要馬來西亞過關、或者想要快速申請馬來西亞工作簽證、不上課申請馬來西亞學生簽證、查詢馬來西亞移民局黑名單以及采購馬來西亞燕窩,請一定要聯絡小曹喲,拜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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