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小曹認為離婚也是需要考慮到宗教問題的,因為在馬來西亞的非回教徒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律師常常被問及如何盡快完成離婚手續。為何?主要是通常是因為他們計劃再婚,找到另外一半了要盡快搞定希望開始新的生活,甚至可能是因為其中一方患有絕癥,希望對方能夠盡快獲得單身身份,是不是比較意外呢。
不過不論原因如何,值得強調的是,雙方達成協議離婚通常比單方面申請離婚或通過訴訟離婚更快速、更經濟,也就是說雙方都同意的離婚會更加快速和便捷。
那么小曹總結以下一些雙方協議離婚的考慮因素給各位快速思考,如果雙方在這些方面盡快達成共識,將會節省時間和金錢:
(a)雙方子女的撫養權;
(b)雙方子女的贍養費;
(c)配偶(通常來說是妻子)的贍養費;
(d)雙方共同財產要如何分配。
總之,雙方快速協議離婚的關鍵是夫妻必須就以上所有事項達成協議或者說共識。接下來,馬來西亞律師將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準備協議書并安排簽署。完成后法庭將安排雙方出庭。那么通常情況下(只要協議合法、合理、可行且不過于苛刻),法官會批準雙方的協議離婚。
我們來到具體的問題,一般來說,雙方協議離婚和單方面申請離婚所需的時間(從簽署協議到出庭)如下:
(1) 雙方協議好的離婚方案一般可以四個月內解決離婚事宜;
(2) 單方面申請離婚則通常要在六個月到一年之間,有些甚至超過一年,這個取決于案件的復雜性,畢竟另外一方不肯離婚一般都是有原因和難處的,法官需要充分考慮這些難處的出發點來考慮最終的判決。而且下面還有幾個因素也可能影響手續所需的時間:
(3) 雙方達成協議,或者說商談這個利益分配所花費的時間;
(4) 馬來西亞或者說你所在地的那個法庭排期
(5)最后就是案件本身是否含有其他復雜的問題了
所以簡單來說,你想要快速離婚,就要雙方做好協議,那么基本上最快也是可以在四個月內解決問題的,跟你的國家對比這算快還是慢了呢?
微信贊賞
支付寶贊賞